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
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,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、市南部山區管委會規劃發展局、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山東省工程建設工法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見附件)的有關要求,現將申報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房屋建筑及其他類(非市政、園林綠化類)的省級工法應先申報市級工法,截止時間為5月20日24時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報主體信用應符合《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》有關規定要求,并提供信用核實資料。
三、申報資料需提供主要完成人社保證明,完成人社保必須與申報主體一致。
四、工程應用實例應與申報的主要方向、具體應用相一致。
五、獲得國家和省科學技術獎勵的需提供證明材料,可破格推薦。
六、工法申報、評價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附件: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山東省工程建設工法評價工作的通知.pdf
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5月7日